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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知识要知道!

发布时间: 2021-04-14 文章来源: 审计与法律风控部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

国家安全不是遥远的谍战片

它早就渗透在每一个人的生活当中

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维护国家安全,让我们立即行动,

从了解国家安全知识开始。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二、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11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三、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以下五个方面: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五、国家安全怎么做?

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我们要:

1.始终如一地树立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克服“对外开放无密可保”、“和平时期无间谍”的麻痹思想。要认识到“没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友谊,只有永久不变的国家利益”。

2.学习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到知法守法,不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不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3.对外交往过程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内外有别,牢记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学会识别各种伪装,警惕被渗透和利用。  

4.出国前,要了解、掌握国家安全知识。出国后,要克服妄自菲薄等不正确的思想,自觉抵制各种势力的策反、拉拢和利诱,绝不能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

5.遇到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事件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39。

六、《传染病防治法》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

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疟疾等。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疫情防控中,单位和个人的义务

(1)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3)第五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4)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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